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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年第 5 期
其中强调的是“迹异而心则同”,即将汪元量作为遗民的条件并不看他是否出仕过元朝,而是根据其
与方凤、谢翱、龚开等相同的心迹。按此标准,遗民的范围则大有扩展。如萧启庆先生文中的边缘型便
是指:“其人政治态度模棱两可,虽然忠于宋室,却不排斥元朝统治,亦不避讳与北人为友。而且政治行
为前后不一,或是先归隐山林,而后出仕元朝;或是归顺元朝,却又罢官归田,并不失遗民情操。”方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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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亦指出,“仅仅以是否出仕新朝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是失之笼统和武断的”,判断遗民的重要标准应当
是如汪元量对前朝的“忠孝”之心。“那些为故宋所遗,虽未出仕而心存干进、献媚新朝者,却必斥之于遗
民之外。”故认为那些出任山长、教谕、教授、学正等学官的南宋遗留士人,并不妨害其仍作为遗民的本质
属性。可见,在对遗民的具体认定和研究中,多数人采用的是一个泛概念,而其中判断遗民的重要标准
并非教条地是否入仕之行迹,而是其“心迹”。既然以“心迹”作为判断南宋遗民的标准,有一重要人物的
情况便不得不辨,此便是琴人毛敏仲。
毛敏仲,名逊,以字行,又被称作“毛仲翁”,三衢(今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和柯城区)人,生卒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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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主要事迹见于宋末元初。其一生创作大量琴曲。初习“江西谱”,后师从刘志芳学习郭楚望谱,被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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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戚杨缵延为门客,与徐天民等共同编纂《紫霞洞谱》13卷。元灭南宋之后,毛敏仲赴大都,而以琴艺
受知宰执,被推荐给元世祖,但未及谒见,不幸客死于馆舍。毛敏仲入元不仅与汪元量经历相似,而且二
人交往密切。汪元量既然能被视为遗民,毛敏仲亦不例外。如明人杨抡《真传正宗琴谱·樵歌》(1589)
称:“(毛敏仲)公遂耻事胡元,隐迹崖壑,意欲与文天祥公同一输忠见赤,遂作此曲,以招同志者。” 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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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长庚在其著《律话》(1833)解说当时相传毛氏琴曲的《佩兰》云:“此操从师授谱以来,音留于耳,声发于
手,而毛公之忠义,又时往来于胸中,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之音。”但近代琴家查阜西先生对此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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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批评毛敏仲曰:“毛敏仲何如人耶?作为知识分子,一民族叛徒耳;作为音乐家,一剽窃自私之小人
耳。”又云:“毛之人格真成问题矣。”这一认识,被一些学者所接受 。查先生有此认识,主要是基于对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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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量《送琴师毛敏仲北行》(三首)诗意及毛敏仲所作《禹会涂山》《樵歌》作曲背景之理解。对此,早川太
基予以辩驳。早川氏不仅对汪元量《送琴师毛敏仲北行》诗的出典进行一一追溯,对其中用意加以辨明,
而且对《禹会涂山》《樵歌》作曲背景作出深入分析,认为汪元量此三首诗并无讽刺之意,而是表达对毛敏
仲的怜惜与宽慰;毛敏仲也是被元人所逼,不得已而赴大都的可能性较大。而两首琴曲之创作,亦正如
孔子避季氏而去鲁时,自作琴歌《龟山操》,以及嵇康临刑弹奏题为《太平引》琴曲,实为反讽之意。查先
生对相关文献多有误读和曲解 。笔者赞同早川氏的考证和分析,认为毛敏仲是与汪元量具有同样心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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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南宋遗民。
然而,以心迹作为确定遗民身份的标识亦是难以明晰的,一些不被当做遗民的人亦有的表露出和遗
① 萧启庆:《宋元之际的遗民与贰臣》,《历史月刊》第99期,1996年4月。
② 关于毛敏仲与毛仲翁,琴学文献中有的记作两人,据日本学者早川太基考证,毛敏仲即毛仲翁,详见氏著《“养心
之曲”——南宋毛敏仲在琴史中的地位》(《第三届清华青年史学论坛论文集》,北京:清华大学历史学系,2013 年 11 月)。
关于毛敏仲即毛仲翁之考证,又见杨天星《琴人毛敏仲考》(《人民音乐》2017年第 4期),但该文后出,未见征引早川氏文,
且史料和论证之细致,不如早川氏文。
③ 王风:《南宋浙派古琴源流并及琴曲〈秋鸿〉作者考辨》一文认为:“徐宇(天民)约生于嘉定十年(1217),徐理生于
绍定元年(1228),毛逊大概介于其间。”《琴学存稿:王风古琴论说杂集》,第48页。
④ (明)杨抡:《真传正宗琴谱》,载《琴曲集成》第7册,第98页。
⑤ (清)戴长庚:《律话·佩兰释》,载《琴曲集成》第21册,第403页。
⑥ 查阜西:《再谈毛敏仲》(1960)、《毛敏仲之人格问题》(1959),分别见《查阜西琴学文萃》,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
版社,1995年,第190、153页。
⑦ 许健:《琴史新编》,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 159页。章华英:《宋代古琴音乐研究》,第 343—346页。严晓星:
《〈观光〉解题发微》,载《七弦古意——古琴历史与文献丛考》,北京:故宫出版社,013年,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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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详见[日]早川太基:《“养心之曲”——南宋毛敏仲在琴史中的地位》,《第三届清华青年史学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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