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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年第 5 期

             这种解释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存在设定作为一种意识活动的存在有效性与存在设定作为一种存在学观
             点的哲学正当性。虽然通过把经验世界的实在性还原为超越论自我对其所构造之客体的存在设定,现
             象学确实揭示了自然态度的事实性,但是这并不代表现象学接受自然态度蕴含的实在论的存在学立场,
            “相反,我们使所有这些论点都‘失灵’了,我们不介入它们”(Hua III/1,106),“我们不生活在它们中,不
             实行它们,而是实行朝向它们的反思活动,而且我们把它们本身把握为如其所是的绝对存在”(Hua III/
             1,107)。现象学反思者不实行设定活动,还如何朝向它们呢?换言之,如果设定活动实际发生了(因而
             总以某种方式被我实行了),那么我还如何使之失效呢?这就要厘清超越论反思中的一个内在区分:实
             行着超越论反思的自我,即做着现象学的自我(phänomenologisierendes Ich),把目光朝向实行着存在设
             定的超越论自我及其纯粹意识。然而我不可能同时实行两个关注性的意识行为,所以反思只可能是一
             种回顾式的后思(Nach-Denken)(Hua VIII,89)。这就意味着,当下实行着现象学反思的自我,朝向的是
             过去实行存在设定的超越论自我。正是由于这段间隔,所以虽然被反思的自我实行存在设定因而生活
             于自然态度中,但是实行着反思的自我仍然可以拒绝存在设定的效力,使设定活动仅仅作为纯粹的现象
             显现。据此,我们可以大胆断言:进行着超越论反思的现象学自我不实行存在设定,不生活于自然态度
             中,因而也不再是在世界之内自在存在的实在个体。如果说这听起来很荒谬,那大概是因为我们总已习
             惯于自然生活,总会不自觉地预设自在的实在客体性,而把现象学限制为一种对预先有效的客体世界
            “无害”的意义解释。然而超越论现象学的课题“不是认识的主体性如何在理论上继续规定它在经验和
             经验信念中事先拥有的客体性,而是它如何在自身中已经达到这种拥有”(Hua VII,67)。超越论的研究
            “原则上不可以使客体的已被预先给予、客体的绝然在此有效”(Hua VII,68)。当然,人们还可以尝试借
             助现象学对自然生活的反思本身辩护自然态度的实在论。既然现象学反思揭示了我们在自然生活中何
             以总是实行存在设定,这就从哲学上说明了自然态度的合理性,辩护了其对于意识主体的事实性 。做
                                                                                                    ①
             着现象学的自我也是一个实行着意识行为的人的自我,必然也总已生活于自然态度中,处于实在世界之
             内。然而这种把现象学的实事建基于人的某种类本质的做法,早已被胡塞尔指斥为人类学立场,后者归
             根结底还是一种广义的实在论(如舍勒)。或许还有人会质疑道:胡塞尔本人坚持自然态度与现象学态
             度之间的平行论,我们可以在二者之间自由地切换,而无损于我们的自我及其世界的事实性(Hua I,
             159),因此这两种态度似乎具有平等的、至少相互独立的效力。然而平行并非平等,它不过意味着这两
             种态度下的课题并非——像传统哲学中的物质与精神那样——包含不同的实在内容,而只是经受着一
             种“目光的转向”。实际上,正是这种目光转向决定了自然态度与现象学态度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是存
             在学差异:现象学态度把自然态度下的实在存在者还原为现象,即如其所是地自身被给予的绝对存在。
             可以说,现象学态度因为关涉的不是实在,而是实在的存在,所以相较自然态度具有存在学上的优先性,
             代表着超越论现象学的形而上学立场 。
                                              ②
                 既然超越论自我不是生活于世界之内的实在个体,又被胡塞尔标识为“绝对”,那它似乎只能是黑格
             尔意义上的绝对精神实体了。然而胡塞尔本人一再宣称,超越论现象学与包括德国观念论在内一切传
             统观念论立场都完全不同。首先,就主体与世界的关系而言,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作为自在且自为的无限
             实体,在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创造一切有限的实在事物,并包含于自身之中,此意义上的实在
             是概念化的;相反,胡塞尔的超越论主体对世界的构造(Konstitution)不是一种创造(Kreation),而是对象
             在纯粹意识中的自身构造,即对象朝向超越论主体的自身被给予性 。究其根本,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概
                                                                         ③
             念仍然建基于笛卡尔所奠定的心物二元论之上,只不过是使形而上学思辨完全立足于精神一方,把一切



                 ①  Lilian Alweiss,“Beyond Existence and Non-existence”,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Studies 21,2013,pp.
             448-469.
                 ②  由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扎哈维坚定地宣称超越论现象学的形而上学立场是反实在论(Dan Zahavi,
                   s
             Husserl’Legacy. Phenomenology,Metaphysics and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p. 208)。
                                                     s
                 ③  Robert Sokolowski,The Formation of Husserl’Concept of Constitution,Martinus Nijhoff,1970,pp. 19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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