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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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年龄为基础的家庭正序:辩护及其限定

                   的反应,“研究结果表明,在解决情绪冲突时,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具社交敏锐度。他们更有能力做出维持
                   人际关系的决定……她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情绪也变得愈发柔顺——我们能够根据自己的情
                   商和以往的经验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并且因此在大体上比年轻人更容易做出更好的决策”。其他研
                                                                                                      ①
                   究表明,老年人似乎特别擅长快速释放负面情绪,因为他们重视社会关系,而不是更在乎社会关系破裂
                   而带来的自我满足感 。简而言之,我们有充分理由在家庭环境中赋予理智而年长的父母权力——给他
                                      ②
                   们更多的发言权——因为他们更有可能具有较高的社交能力。这可能都是可以支撑家庭正序的社会科
                   学论证。但是,在这点上有一个极端的可能性在于社交技能高超的反社会分子,他们情商远远超出普通
                   人,与僵化迟钝的人相比,他们会更有效地操纵人心以达到不道德的目的。因此,情商这一理由仍不
                   充足。
                       第四个论点在于道德进步的价值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 6卷谈到实践智慧的时候,
                                                     ③
                   认为培育这种美德所需要的最重要因素是时间。《论语》中众所周知的一句话是孔子对自己一生的概述: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
                   矩。”在当代中国,这句话往往遭到曲解:例如,三十岁的人认为孔子是在说他们应该在事业上站稳脚跟。
                   但孔子所回顾的是他本人道德提升的过程,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道德直觉提升了,他的心灵境界也日
                   益完善。为什么他认为道德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呢?文本里讲得不是那么清楚,但老年人有更大
                   的道德判断能力的一个原因或许是,他们不太可能被情欲奴役。柏拉图在《理想国》里也有类似的讨论,
                   情欲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弱,情欲和行善之间的冲突可能会减少,老年人的情欲更容易控制,更容易服
                   从于道德原则。尽管如此,我们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老年人在道德上都值得尊重,所以还需要更多的论
                   据来论证基于年龄的家庭正序。
                       第五个论点援引了经济平等的价值。张泰苏认为,在近代早期的中国,以辈分为基础的社会等级维
                   护了非常持久的社会经济平等。与近代早期英格兰的类似制度相比,清代和民国的财产制度往往给较
                   为贫穷的社会阶层提供了更多的经济保护:“清代和民国的财产制度相对来说的‘平等主义’倾向,源于
                   中英两国农村社区分配社会地位和排序的不同方式。等级森严的‘儒家’宗族网络主导着中国大多数村
                   庄的社会和经济生活。在这些网络中,一个人的地位和排序在很大程度上毋宁是取决于他的年龄和辈
                   分,而不是个人财富。这让许多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了与其财富极不相称的地位和排序。”换句话说,家
                                                                                                   ④
                   庭和村庄层面基于年龄的等级实际上对社会层面的经济平等有一定促进作用:如果人们因为年龄而不
                   是因为财富而被赋予等级之中更高的分位,国家就不会那么专注地倾向于制定有利于富人的政策,而总
                   体效果将是——相对于不那么重视老年人的社会——财富分配的合理化。当然,这样的政策自身是存
                   在问题的,因为它基于一种迂腐的父权假设: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只有老年男性才有实质性的权力。在
                   性别平等已经成为常识的今天,如果我们担心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平等,原则上应该同时努力赋予家庭和
                   当地社区中的老年男性与女性以权力。不过,更大的问题或许是操作层面的问题。张泰苏反对经济平
                   等的“社会主义”道路,理由是这条道路涉及太多的胁迫,包括强有力的国家监管和自上而下蛮横的财富
                   分配。尽管赋予家庭和当地社区的老年人权力并不会导致太多的胁迫,但是可以想象并几乎可以肯定,
                   社会上的其他人会强烈反对这样的措施。
                       第六个论点有关和谐的价值。儒家对和谐的思考取决于这样一种观念: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有一
                   个拥有最终决定权的“决定者”。如果没有“决定者”,各派系社会各自为政,争抢不休,就很容易破坏社



                       ① ②   Stephen S. Hall,Wisdom:From Philosophy to Neuroscience,New York:Vintage Books,2010,pp. 228-229,
                   p. 255.
                                               s
                       ③  参见Daniel A. Bell,China’New Confucianism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 153。
                       ④  Zhang Taisu,“Social Hierarchies and the Formation of Customary Property Law in Pre-Industrial China and England,”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62 ,2014,p.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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