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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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 3 期 中山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No. 3 2021
第 61 卷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 Vol. 61
(总 291 期) (SOCIAL SCIENCE EDITION) General No. 291
以年龄为基础的家庭正序:辩护及其限定 *
汪 沛,[加]贝淡宁
摘 要:现代社会的家庭对于代际之间层秩的含混不清,导致了慈爱与孝爱的时间之流的紊乱。通过分
析家庭这一传统共同体的现代困境,厘清慈爱与孝爱的界限,由此倡导慈爱与孝爱的不断重新发现与更新,并
提出在具体条件限定基础上重建以年龄为基础的家庭正序。
关键词:层秩;正序;家庭;慈爱;孝爱
DOI:10. 13471/j. cnki. jsysusse. 2021. 03. 015
现代社会中的家庭早就已经倾向于去掉层秩(hierarchy) 而趋于扁平化。父母以做孩子的“朋友”
①
为豪,孩子以和父母甚至祖父母称兄道弟为荣,家庭看起来成了同一辈人以兄弟姊妹相称的场域,但明
处、暗处代际的矛盾似乎又从未退场。近代中国“破家非孝”的思潮看似获得了巨大成功——翦灭了家
庭中的层秩——却是不彻底的。当今中国的家庭依旧面临着古代家庭的层秩问题,尤其当父母暴力干
涉成年子女选择专业、就业、婚姻、甚至养育孩子这些成年人本来应该为自己做决定的问题的时候,拿那
些和父母之间称兄道弟的情谊想要蒙混过关就几乎不可能。虚伪地取消家庭内部层秩却带来了切实的
痛苦后果,孩子从小没学会做孩子,要和父母做“朋友”难道不是揠苗助长地被迫成了“小大人”么?而成
年的孩子又不像成年人,因为他们从小就处在假的成年状态,以至于根本没有成长,还是父母幼稚的、平
辈的“兄弟姊妹”。
在日常的讨论甚至学术的语言中,似乎错的都是等级,仿佛扁平化家庭内部关系之后就能解放每一
个家庭成员了。这里存在一个可能的方案是:真正彻底地取缔家庭内部的层秩关系。但这个方案的可
行性又有多高?“幼有所长,老有所终”已经不仅仅只是儒家的伦理常识。幼子谁来养,老人又依靠谁?
这里存在真实的求助与依赖关系。在家庭内部,人和人之间存在的并不是同一性(sameness)的关系。
那么,在具体的伦理语境中,依据不同的伦理价值,必然存在排序:家庭中的层秩就是真实且必然存在的
伦理事实。但是何种层秩是合理的?这种合理的层秩——我们称之为正序(just hierarchy) ——又应该
②
基于何种理由?对于这种正序,是不是需要一些具体限定?
本文接下来会讨论现代家庭因为缺乏层秩而导致的新病症,并给出解决思路——重建以年龄为基
础的家庭正序——最后对所提供的方案加以限定,使其更贴合中国社会的现实。
* 收稿日期:2021—01—11
作者简介:汪 沛,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上海 200433);
[加]贝淡宁(Daniel A. Bell),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青岛 266237)。
① 感谢王刚毅教授建议我们用“层秩”这个相对中性化的词来翻译“hierarchy”。首先中文里“等级”这个词,就像
英文里的“hierarchy”一样,已经是学者研究与公共讨论的禁忌,其次“社会等级”在中文语境中往往使人联想到“社会阶
层”,这会导致误解。“层秩”保留了“层次秩序”这样的含义,也有利于避免一些偏见和误会。但是“层秩”一词对于大部分
“
读者来说又过于陌生,所以我们会视具体语境用“等级”层秩”分位”或“等级层秩”来翻译“hierarchy”。
“
② 感谢陈建洪教授建议将just hierarchy翻译为“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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