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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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亲”而“分封”:天下共主”之成败
                   把天子、王室放在眼里,周天子的至尊权威,不断受到挑战,而诸侯则逐渐形成尾大不掉的地方武装割据
                   势力,进而彼此争霸称雄,大国兼并小国,同姓诸侯国彼此开战,“兵革不休,以有诸侯”。这种混战的局
                                                                                                ①
                   面直接威胁着中央朝廷的政治统治和底层的基本民生。后来秦始皇推行郡县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看
                   到了分封制导致的战乱祸害,“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者,使后无战攻之患”。春
                                                                                                          ②
                   秋时期,“分封制”的各种弊端纷纷显露,诸侯势力一步步发展、壮大,周王室则逐渐衰微。周王作为“天
                   下共主”的地位日趋丧失,过去盛行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之“天下有道”局面,则慢慢被“礼乐征伐自诸
                   侯出”(《论语·季氏》)之“天下无道”形势所取代。钱穆说:“古制非天子不得变礼乐,专征伐,此乃大一统
                   之道。”春秋公羊学大一统的第一原理就是,天下定于一尊,权力、礼教、政务、思想、文化、法律应该统一
                         ③
                   于天子,以便形成最高、最后的政治权威。孔子的一句“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尊天子而卑诸侯,君天子而
                   臣诸侯,尊尊重于亲亲,天子的利益应该高于诸侯的利益,在建基于浓厚血缘关系的周人宗法系统中,特

                   别强调王权的严肃性和绝对优先性,其实就蕴含着后世公羊家“大一统”的思想源头 。就在周人行分封
                                                                                              ④
                   八百多年之后,李斯向始皇帝直陈其弊:“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
                   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同姓诸侯一开始似乎还能够顾及昭穆手足情谊,守信修睦,然而,随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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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各自利益的成长需要,越来越稀薄的血缘关系已经遏制不住各自欲望的暴涨势头,亲戚也未必全都靠
                   得住,拳脚相加、大打出手、置对方于死地的相互残杀则是常有的事。可见,“分封制”已经走到了它的历
                   史尽头。
                       分土、分财、分权、分立、分治是分封制度概念规定的应有之义,拥有相对独立的决断权和相对自由
                   的处理权。其实“圣人”对其弊端早已觉察,但又不得不采用。虽不完备、不尽善,但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政治从来就是权衡于优劣利弊之间的游戏。按照柳宗元在《封建论》中的分析:“封建者,更古圣王尧、
                   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上古圣王代代相因,一直推行分封制度,实
                                                                         ⑥
                   际上是情势所迫,而并不是不想废除。尽管“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如果人们只被三代采
                   用分封制而保持政权长久,秦朝建立郡县制却国祚短促的暂时表象所迷惑,那就太缺乏远见卓识了。因
                   为这种暂时表象远远解释不了这个问题:郡县制在秦朝之后的中国,为什么却能够畅行两千年之久。
                       柳宗元称:“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
                   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
                   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夏、商、周的封建制,延续了很久都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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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自都有自己的无奈,都出于一定程度的不得已。在商灭夏的过程中,夏王的“三千”诸侯竟然都归顺了
                   殷王,成为黜夏、扶殷的主体力量。商汤成事之后,不敢不对他们进行分封建侯,否则他们就又会成为新
                   兴政权的破坏力量。周武王推翻殷商王朝的时候,也遇到同样的问题,纣王的“八百”诸侯,统统倒戈,助
                   力武王讨伐强殷王朝,武王当然不敢贸然废除分封制,害怕得罪这些诸侯。就这样慢慢延续下来,竟然
                   演变成各朝天子实行天下治理的一种习惯性做法,遵守了便心安理得,违反了则心有余悸。即便像商
                   汤、周武王这样的圣王也不得已而为之。他们的“不得已”,其实也并非出于什么了不起的公心,不过是


                       ①  司马迁:《史记》卷16《秦楚之际月表》,第147页。
                       ②  司马迁:《史记》卷87《李斯列传》,第648页。
                       ③  钱穆:《论语新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430页。
                       ④  关于亲亲、尊尊的问题,《礼记·丧服小记》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孔颖达疏曰:“亲
                   亲,谓父母也。尊尊,谓祖及曾祖、高祖也。长长,谓兄及旁亲也。”见《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496页。以
                   亲亲解分封、以尊尊解郡县显然远离并跳出了孔颖达的这种解释范围。其疏解《丧服小记》显然局限于礼制,而“大一
                   统”、郡县制语境下的亲亲、尊尊则超越了家庭讲政治,尽管也脱不开天子与诸侯的血缘关系。
                       ⑤  司马迁:《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57页。
                       ⑥⑦   柳宗元:《封建论》,《柳宗元集》,第70,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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