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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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儒“家”的当代复兴?
地理学角度来看,家是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那个最初熟悉的、所属的和神圣的空间。费孝通的描述不从
空间而是从社会关系尤其是从夫妇和亲子这两种社会关系或者说社会制度来讨论“家”。从社会关系来
看,“家”不是自然而成,而是人为造就。有男有女,结为夫妇,生儿育女,才成为“家”。“家”作为社会制
度,其基础是婚姻。“家”之所以是人为制度,其原因主要在于婚姻是“人为的仪式”。这种仪式结合男女
为夫妇,这种结合不是一种自然结合,而是一种社会结合,而且就此约定共同担负抚育子女的责任。在
这个意义上,“家”就不只是自己与自己所从来之空间的特殊关系,更是一个人与另一个异姓同时也是异
性之人的人为结合。
从两姓男女结为夫妇的仪式来看,“家”的根本意义指向了世代绵延。在这个方面,费孝通的两个区
分观点值得注意。一是区分性爱与种族绵续之别,二是阐述夫妇与亲子关系之分。性爱与生育两者虽
然相连,但可区分。性爱是生物层面的元素,是生理基础上的冲动;性的关系先于文化,是一种原始关
系。这种关系是流动而多元的。生育制度则是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通过这种保障,人类生活从原始
层面进入文化层面,从流动多元的关系转入稳定三角关系。在父母子三角关系中,夫妇关系是家的“横
轴”,亲子尤其是父子关系则是“纵轴”。更为关键的是,这个纵轴是横轴的意义。费孝通从人为制度角
度强调了,婚姻的意义就在于确立双系抚育,确立抚育孩子的责任,确立父母子三角关系 。他指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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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关系是亲子关系的“必要条件”,亲子关系则是夫妇关系的“前提”。前者这个“必要条件”的说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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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理解一些,重点在于后者那个“前提”的说法。通过这个“前提”的说法,他想要强调的意思是:夫妇
在事实上虽然在先,但男女是因为孩子才结成夫妇。换句话说,社会让男女结成夫妇的目的是为了亲子
关系的建立。正是从这个角度,他认为:“夫妇关系是从亲子关系上发生的。”从这点来看,传统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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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的确不是浪漫的感情,而是神圣的义务。这种义务确保种类繁衍和世代绵续,也体现了中国社会之
注重“稳定的历史继承性”和世代传承的“历史连续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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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家是一个事业单位,是共同经营长久生活的组织。在费孝通那里,伸缩性、制度性和绵延性三
种因素其实共同决定了,“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不是谈爱情而是谈亲情的地方,不是经营浪漫而是经
营事业的组织。他从伸缩性的角度指出:“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
定。”又从绵延性角度指出:“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
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 为了经营绵续的事业,家就不仅只是临时的组合,而且是一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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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长久的事业组织。在《生育制度》的结尾部分,他简要强调了家庭的双系抚育功能和氏族的单系事务
组织角色。在《乡土中国》讨论家族的章节,虽然也还区分家和氏族,但更重视家和族之间的延续性,也
特别强调了“家”作为绵续性事业社群的定位。
颇为巧合的是,与《生育制度》和《乡土社会》一样,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也出版于
1947 年。瞿同祖应该也会同意“家”的伸缩性、人为性和绵延性。不过,家作为事业单位这个观点,在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通过结合中国法律史的观念演变和丰富例证得到了更为细致的分析和更为丰
富的讨论。他将“家”界定为“同居的营共同生活的亲属团体” 。从这个界定可以看出,一是同居,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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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住在一起,或者说在一个屋檐下居住。这是生活空间。二是亲属关系,就其范围而言,一般仅仅包括
“两个或三个世代的人口。这是同居空间中的社会关系。三是营共同生活,也就是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
的亲属团体要一起经营共同生活。这就是家作为事业单位的意思。
作为共同经营生活的事业组织,“家”首先是一个经济单位。在对“家”和“族”进行区分之时,瞿同祖
强调,“家”是一个“经济单位”,是一个“共同生活团体”;“族”则是“血缘单位”,是“家的综合体”。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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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方面,费孝通主要侧重“家”的抚育、世代绵延和制度保障的功能,瞿同祖则主要侧重“家”的经济和经
营共同生活的功能。家为家,族为族。小家可能五六口人,强族大至三千余家。经济上,从家内来看,虽
①②③ 费孝通:《生育制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46、72、90,90,40页。
④ 费孝通:《中国文化的重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32—233页。
⑤ 费孝通:《乡土中国》,第48页。
⑥⑦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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