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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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与实在论—观念论之争

                   达至超越本身,它恰恰丧失了世界的超越性。比如,后胡塞尔的现象学家梅洛—庞蒂就认为:“彻底的超
                   越论的观念论剥去了世界的不透明性和世界的超越性。”对于梅洛—庞蒂来说,超越论和超越并非相互
                                                                      ①
                   依存,恰恰相反,超越论与超越是相互违逆的,超越论的前进意味着超越性的后退。
                       对于上述批评,有一些学者为胡塞尔做出辩护,他们认为胡塞尔的观念论只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
                   观念论,它在形而上学上是中立的。据此,胡塞尔的现象学是关于意义的现象学,而不是关于实存的现
                   象学,它是元哲学的或者是方法论上的观点。法国现象学家伯努瓦(J. Benoist)就认为,在形而上学意
                   义上或者存在论意义上的实在论—观念论之争并不适用于胡塞尔,他说:“人们不可能更加清楚:知识的
                  ‘形而上学问题’,即实在论和观念论之间的选择,已经为现象学所悬置。这恰恰是因为,借助于采取一

                   种纯粹描述的态度,现象学解构了问题的条件……正如其显现的那样,那既不是内也不是外,既不是我
                   也不是非我。它是纯粹的‘现象’,纯粹的‘所予’。”根据这种辩护策略,胡塞尔通过现象学的还原,还原
                                                                ②
                   到作为现象的世界,或者更进一步说,他关心的是显现和显现者之间的关系,这在形而上学的立场上保
                   持中立,它既不是实在论的,也不是观念论的。这并不难从胡塞尔的文本中找到相关证据,比如胡塞尔
                   在首次引入“认识论的还原”时,这样说明其意义:“将所有相关的超越都贴上排除的标记,或贴上无关紧
                   要的标记、认识论上无效性的标记,贴上这样一个标记,这个标记表明:所有这些超越的实存,无论我是
                   否相信它,都与我无关,这里不是对超越的实存作判断的地方,它根本不被涉及。”看起来,现象学关心
                                                                                            ③
                   的并非超越是否实存,而是是否有效。
                       针对这种辩护,一些胡塞尔学者提出相反的看法,比如菲利普斯(H. Philipse)认为,虽然胡塞尔的
                   认识论立场不是奠基于存在论立场,它是形而上学中立的,但它本身具有“形而上学的内涵”。扎哈维
                                                                                                      ④
                   在近著《胡塞尔的遗产》中也持有这样的观点,他认为如果现象学没有形而上学的内涵,那么它将与完全
                   不同的形而上学的观点相容。更进一步说,如果胡塞尔实际上持有一种形而上学的中立态度,“那么胡
                   塞尔就无法旗帜鲜明地反对康德的自在之物和现象主义……我认为这种寂静主义的解释违背了胡塞尔
                   的哲学抱负”。扎哈维这里说到的胡塞尔的哲学抱负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这部著作
                               ⑤
                   中得到明确表达:“没有任何一个以前哲学可以想象到的有意义的问题,没有任何一个可以想象到的一
                   般存在问题,是超越论的现象学在它的道路上不能有一天达到的。”当然,形而上学的问题也应该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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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论的现象学所要处理的问题范围之内。
                       现在,让我们回到胡塞尔的内在—超越概念上来。在哥廷根讲座中,胡塞尔区分了两组内在—超越
                   概念:“超越显然具有双重意义。它或者可能意指在认识行为中对认识对象的非实项含有,以至于‘在真
                   正意义上被给予’或者是‘内在地被给予’被理解为实项地含有……因此,内在的在这里就意味着在认识
                   体验中实项内在的。”这第一组内在—超越概念与“实项”概念相关联,可称为实项的内在—超越概念。
                                      ⑦
                   对于胡塞尔来说,“实项的”和“实在的”“观念的”一样,是用来刻画某个区域的存在方式,“实项的”刻画
                   了意识体验流的存在样式,“实项的内在”就意味着是体验流的因素,除此之外则是超越的。根据克莱斯


                       ① [法]莫里斯·梅洛—庞蒂著,杨大春等译:《知觉现象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年,第 7页。为术语统一,译文
                   有所改动。
                                                                                                               s
                       ②  Jocelyn Benoist,Phénoménologie, sémantique,ontologie,Paris:PUF,1997,p. 228,转引自 Dan Zahavi,Husserl’
                   Legacy:Phenomenology,Metaphysics,and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7,p. 41。
                       ③⑦ [德]埃德蒙德·胡塞尔著,倪梁康译:《现象学的观念(五篇讲座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5,31页。

                       ④  Herman Philipse,“Transcendental idealism”,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Husserl,ed. by Barry Smith and David
                   Woodruff Smith,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p. 276.
                                          s
                       ⑤  Dan Zahavi,Husserl’Legacy:Phenomenology,Metaphysics,and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p. 64.
                       ⑥ [德]埃德蒙德·胡塞尔著,王炳文译:《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年,第
                   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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