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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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结构与防疫模式:清末东北大鼠疫期间防疫决策的执行
由于东北肺鼠疫疫情危急,加之列强的外交压力,清中央政府将西法防疫确定为全国性政策 ,东三
①
省总督负责督促地方政府执行西法防疫,各地政府则负责落实自上而下的防疫指令。何为西法防疫呢?
即近代以来西方各国为免受传染病侵袭,共同构建起一套检疫、隔离、消毒和治疗的规则,应对疫情和进
行卫生治理,表现为国家设立卫生机构实施防疫规章。具体到东北肺鼠疫期间,西法防疫重防不重治,
认为染疫者不可治,只能通过隔离和断绝交通,将患者隔离开来,才可挽救健康者。因此,无论是方法还
是价值取向,西法防疫都与传统中国防疫的重治不重防原则有着根本的差别,成为执行过程中各种矛盾
与冲突的渊源。由于受制于地方社会结构和政治环境,加之各地获取资源能力的不同,东北各地在推行
西法防疫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模式。
突发的鼠疫,对社会的日常运行造成了巨大冲击,清政府官员不得不在外交压力下紧急应对。清中
央政府命令东北督抚必须采用西法防疫,要求其命令下属府县均采用相似的程序化防疫措施,而各地官
员基于文化意识和社会境况,并不愿意采用西法防疫,因此在督抚与州县之间出现了采取何种方式防疫
的政治博弈。各地方官若要把防疫措施落实下去,不仅要依靠赖以行动的人力和财力资源,而且要得到
当地社会和普通民众的支持,否则就会流于空言。因此,地方官员与绅商、市民、乡民之间也不得不进行
博弈,彼此协商,最后以变通的方式落实防疫措施,从而达到防疫效果。
虽然迫于外力采取了西法防疫,但这种以行政手段强推的违反日常认知的命令面临着社会的挑战。
因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防疫,实际关系到社会对医学的认可程度。东北地区,乃至整个中国,绝大
多数人在当时仍然信任中医,对西医有一种陌生感和不信任的态度。东三省总督锡良迫于政治局势,自
上而下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迫所有州县都采纳西法防疫,其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督抚颁布行政命
令,要求各地方官遵照其要求,按照西法办理防疫事务;二是对违抗者进行惩罚,通过更换地方官的方
式,要求各地方改弦更张,厉行西法防疫。第一种形式是一种常规程序化的行政方式,直接反映了上级
的具体要求,很难从中判断地方官到底有没有认真执行命令;第二种形式是带有审判意味的行政处罚,
双方通过往来电文进行指责和辩护,往往真实呈现出地方官是如何敷衍和应付上级的。较之命令行政,
惩罚行政呈现的内容更真实生动,值得玩味之处颇多,也反映出若不能得到地方官员的真心支持,上级
的政策就无法转化为地方行动的动力。本文尝试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城市,考察西法防疫这一政策在
不同地方的具体执行过程,从分析各地政府的行动路径入手,讨论政策执行过程中,基层政府如何根据
资源状况采取不同策略应对上级政策,以及上级政府采取何种措施保障政策在地方的落实。
为了便于研究西法防疫的执行状况,笔者尝试以距离权力中心的远近来划分防疫模式,然后展开具
体分析。这里所谓的权力中心,不仅包括东北地方权力中心,如东三省总督衙署所在地奉天,也包括外
国势力所在地,日俄势力集中所在的铁路要站长春和哈尔滨。权力中心与防疫模式之间呈现出一种正
相关关系:在清政府权力中心所在地,越易受官府命令左右,形成官府直管的模式;在与日俄势力控制区
域相近的地方,地方官府不得不与外国人进行协商,形成一种协议办理的模式;在远离两种权力中心的
地方,地方官员得不到上级足够的支持,只能依靠当地力量,与商民合作办理,从而形成一种地方自办的
应付模式。
三种模式虽然不能完全囊括东北防疫的情形,但基本涵盖了主要类型。官府直管模式以奉天为代
表,作为东三省总督衙署所在地,奉天是东北政治权力中心,其防疫基本完全由官府主导,商会的力量受
到打压,激起的官民矛盾最为严重。协议办理模式以长春为代表,作为南满铁路的重要站点,官府作为
主导力量领导防疫,商会作为辅助力量协助防疫,日本人和俄国人对长春的防疫都非常重视,以中外防
疫会议的形式参与到长春防疫中。地方自办模式以双城为代表,当地虽然距离哈尔滨只有约 50 公里,
但是并未得到督抚的关照,只能在有限的经费和人力支持下自办防疫,因此与地方士绅的合作成为重要
选择,当来自哈尔滨的医官就近进行严苛检查时,才揭示出该地防疫政策执行度极低。
① 清政府采取西法防疫应对鼠疫的决策过程非常复杂,笔者已另文讨论,此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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