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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年第 5 期
“新邦”强烈的“恨”,由此而责以“忠义”,大概率只能是“故国”一厢情愿地自我想象而已。
金熙宗皇统末年,曾任蒲城县令的马扬,他的经历或许更能说明问题。据金代蒲城县人张建云:
东平马公,名扬,见于记(引者按:指马扬所撰《灵应观仙蜕岩碑》),其字伯鹰,博学才辨。宋宣
和六年沈晦榜及第,在废齐为御史、监察,以直言见贬,废于家。皇统八年,复起求仕,以征事郎试蒲
城县令,为政简静。 ①
这段记事的作者张建,《金史》有传。据载,明昌(1190—1196)时,张建曾“以老请致仕,章宗爱其纯
素,不欲令去”。马扬任蒲城县令在皇统八年(1148),距明昌间尚不及五十年,而明昌时张建已“以老请
②
致仕”,据常理推之,张建或在年少时曾见过本县的父母官马扬。因此,张建所记马扬事迹应当是可
信的。
马扬曾在北宋末宣和六年(1124)中进士,随后在伪齐任职,皇统八年又求仕于金,任蒲城县令。按
照宋朝的制度,进士及第者除前几名可径授京官外,余人皆在选人阶内任官 。马扬之名不见它载,当不
③
在前几名之列,其在北宋及第后授官必在选人阶。宋朝选人改京官非常困难,没有十年以上的时间几乎
是不可能的 ,宣和六年距靖康二年(1127)北宋亡国不过短短三年,马扬在北宋时一定仍在选人阶任职。
④
而选人阶在宋朝号为“选海”,被宋人形容为“劳筋苦骨,摧折精神,为人所役使,去仆隶无几”。可以想
⑤
见,北宋时处在选人阶的马扬,如果没有特别的经历或特殊的遭遇,即便进士出身能给他带来一时的荣
光,也很难在北宋亡国后对“故国”产生特别的情感。
而从张建所述来看,马扬在伪齐时“以直言见贬”,在金为蒲城令又能“为政简静”,以后辈的视角对
本县县令的观察,马扬显然不是一个没有底线的无耻之辈。可若从南宋的立场来看,马扬深受本朝厚
恩,不知回报,反委身叛臣刘豫,被废于家不过是咎由自取,却仍不甘寂寞,复寡廉鲜耻“求仕”金虏,可谓
无耻至极。不过,这实在是“故国”视角的叙事体系下,因对“忠义”的想象而构建起的评价标准。
回到《封公墓志》的文本,前文也曾提及,墓志文本前后有矛盾、不合常理之处,造成这种现象的可能
性之一,是撰者段甡刻意为之,用以表达对封舣投靠金人的不满情绪。无论这一猜想是否成立,并不影
响对封舣自处与处世的理解。即便段甡对封舣有所不满,其实质也只是秉持着“故国”视角,对封舣有了
“忠义”的想象而已,而这一“忠义”的想象并不足以评价封舣的行为。凡是不考虑背景、环境,乃至个人
的经历、情感等因素,仅凭表面行为而进行的道德审判,不但是对个人的不公,也是对历史的曲解与
误读。
结 语
平心而论,《封公墓志》并不是一个上乘的墓志文本。其间结构失衡,内容前后矛盾,叙事不合常理,
用典刻意甚至不当,兼之墓志的制作者(包括撰者、书者、篆盖者、刊刻者)与墓志叙及的所有人物,都是
寂寂无名之辈,所述内容也大都难以与传世史料印证,似乎也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值得研究的史料。不
过,也正因为如此,《封公墓志》用普通人的视角、普通人的撰写手法给我们带来了一段普通人的人生经
① 张建:《仙蜕岩碑跋》,见邓永芳修,李馥蒸纂:《康熙蒲城县志》卷 3《艺文上·碑铭》,《中国地方志集成·陕西府县
志辑》第26册,第83页上。又马扬所撰《灵应观仙蜕岩碑》,见同书同卷,第81页下—83页上。
② 脱脱等:《金史》卷126《张建传》,第2734页。
③ 参见龚延明:《宋代登科人初授官考论》,《文史》2013年第2辑,第213—227页。
④ 参见胡坤:《宋代荐举改官研究》第三章第一节《限考受荐:选人改官的资格》,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 年,
第 150—160页。
⑤ 苏洵著,曾枣庄、金成礼笺注:《嘉祐集笺注》卷13《上韩丞相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3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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