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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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国已远:两宋之际一位陕西地方士绅的自处与处世

                   中。由此联系到《蒲城志》及宋方史料所载,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无论娄室在当初西进,还是后来东退,始
                   终都在河中、同、华等州府一带留有重兵,以保证黄河东西岸交通无阻。大军西进时防止宋军阻断其归
                   路,东退时则虎视全陕,随时可发动下一轮的侵陕军事行动。
                       宋人显然也意识到了金人的企图,于是双方在建炎二年秋冬之际在同、华二州展开了激烈的争夺

                   战。据金方史料所载,天会六年(建炎二年)八月“娄室败宋兵于华州,讹特剌破敌于渭水,遂取下邽”,九
                   月“绳果等败宋兵于蒲城”,“又破敌于同州”。而宋人为保全陕不失,解除金军对陕西的威胁,遂在宋陕
                                                          ①
                   西节制司都统制曲端的策划下,于建炎二年十一月主动发起了对华州、蒲城县的进攻,曲端“遣泾原兵马
                   都监吴玠攻华州,端自攻蒲城县”。此役吴玠先攻克了华州,而曲端则不知何故,“不攻蒲城,引兵趋耀之
                   同官,复迂路由邠之三水,与玠会于宁之襄乐”。显然,宋人没有实现自己的战略意图,直至建炎二年
                                                             ②
                  (天会六年)年底,同、华二州仍为金人所控制。
                       至此之后,宋金双方再未在同、华地区发生大的战斗,而是将焦点转移到了延安府及其周边地区。
                   至于被金军占领的陕西诸路其他州县,则不太稳定,“陕西城邑已降定者,辄复叛”,唯有同、华等地,金
                                                                                            ③
                   人已能较为稳定地控制。就《封公墓志》所记而言,封舣安葬其父母的天会七年二月,正是在金人稳定控
                   制住蒲城县的时期。
                       《封公墓志》对志主封志安的描述为:“族属有贫者,具蒙赒济,阖门数十口,仰给于公,生计日增,用
                   度不匮,皆公之力。”显然封志安的小家庭在其宗族中的经济状况是比较好的,而能维持“用度不匮”,自
                   是有稳定且数额不菲的收入。不过,墓志自始至终未尝言及封志安是依靠何种经营来获得收入。而据
                   后文封志安妻冯氏所言“与其为市井以富于财,不若使亲诗书以富于义”之语,封志安当是善于经商,从

                   而维持其家“富于财”。
                       志主封志安“生于治平之乙巳,卒于元祐之辛未”,即治平二年(1065)生,元祐六年(1091)卒,享年二
                   十六周岁,可谓英年早逝。其妻冯氏“享年六十一,后公三十八年”而卒,考虑到古人常记虚岁,则当生于
                   熙宁二年(1069),卒于建炎三年(1129),当其夫卒时,冯氏二十三岁,与墓志“汝年才三八,岂守孀之时
                   乎”的记载相合。夫妻二人生两男一女,长男早夭,次为一女,复次乃遗腹子封舣,据此推断,二人结婚
                   时,男方二十岁、女方十六岁上下。
                       封志安之子封舣,“宣和间连获两荐”。所谓“连获两荐”,是指封舣连续两次通过了发解试,获得了
                   省试资格,但却未能通过省试,是对省试落第的一种隐晦表述方式。其身份当与墓志撰者段甡相同,都
                   属乡贡进士。封舣既为遗腹子,其生时当在元祐六七年之际,则宣和间参加科举考试时 ,年龄应在三十
                                                                                                 ④
                   岁左右。


                                      二、《封公墓志》的文本分析与封舣的人生抉择


                       前文通过《封公墓志》文本的释读,对其文本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不过,该墓志述及的封志安及其
                   家庭成员皆是普通百姓,而墓志的撰者、书者亦非名人显宦,他们的生平事迹很难被纳入国家层面的史
                   书中。即便从墓志内容来看,无论是志主封志安,还是其妻冯氏,亦无曲折动人的人生经历,反映出来的



                       ①  脱脱等:《金史》卷3《太宗纪》,第59页。
                       ② 《要录》卷18,建炎二年十一月壬辰,第1册,第284页上。
                       ③  脱脱等:《金史》卷72《完颜娄室传》,第1652页。
                       ④  宣和间共举行过两次科举考试,分别是废除三舍法当年的宣和三年(1121)以及宣和六年(1124)。见徐松辑,刘
                   琳、刁忠民等点校:《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之一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 5255页上;《宋史》卷 155《选举志一》,
                   第36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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