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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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国已远:两宋之际一位陕西地方士绅的自处与处世
冯氏为其子“隆师亲友”,乃至“抽钗脱钏以供笔墨之资”的描写,再联系冯氏“与其为市井以富于财”的说
法,明显不是来自生计困顿家庭的孀妇所能说出的话,那么“抽钗脱钏”的行为则更像是一种惺惺作态,
或者干脆就是墓志撰者出于“塑造”目的的描写。整体而言,墓志有关冯氏的记述,读之颇有语涉讥讽
之感。
考虑到墓志撰者段甡与封氏父子的关系,再综合段甡声称“得先君行止之详”而述封志安行实为略
的事实,笔者更倾向于认为,墓志文本述冯氏行实而语涉讥讽,大概是撰者段甡因文字能力不足而导致
表达失控的体现,这应该也是墓志内容呈现喧宾夺主的原因之一。也正因此,该墓志所述的部分内容,
恐怕不能当作“事实”来看待。
根据前文对《封公墓志》文本的释读与分析,这里或可从封舣的视角出发,将《封公墓志》中可称为
“事实”并及“分析”的内容连缀成篇,述之如下:
封舣出生于北宋元祐六七年之际,其家世代华州蒲城县人,其父、祖以至高、曾,皆无仕宦经历。父
封志安生于治平二年(1065),卒于元祐六年(1091),享寿二十六,虽英年而逝,但因善于经商而家有余
财。从封志安卒年尚少来看,其为经商之家恐非从他这一代开始,至少应从封志安父辈起便以经商为
业。不过,也不可高估其经营规模,大体是蒲城县内较有名气的商人之家。封舣之父去世时,其母冯氏
怀着封舣,已有五月身孕。冯氏此前虽生有一儿一女,但长子早夭,惟存封舣一子。为了抚养遗腹子封
舣,也为了让儿子能顺利继承家产,冯氏选择守寡。
封舣年纪渐长,母冯氏敏锐地意识到,对儿子的培养不能仅靠子承父业,遂为其延聘老师,以完成家
族由商转儒的阶层跨越。封舣的学业说不上顺利,在宣和年间 30 岁左右的时候,曾连续两次通过了地
方州府组织的发解试,获得参加省试的资格,可惜学有不逮,未能在竞争激烈的进士科考试中脱颖而出,
当然也就没能改换门庭踏入仕途。
此时,北方的金国已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而北宋因对金决策失误及自身军事实力不足、统治腐败
等因素,短短几年之后竟至亡国。虽有“赵氏孤儿”宋高宗继承大统延续国祚,但在金人的兵锋威胁之下
一路南逃,自顾不暇。当封舣的家乡蒲城遭金人铁骑入侵之际,自然得不到朝廷的有效支援,经过短暂
且无力的抵抗,于建炎元年(1127)年底,宋高宗即位才及半年,就被金人占领。面对异族的入侵与占领,
蒲城百姓到底抱持怎样的心态?因史无所载,并不知晓。不过从陕西诸路其他被金人占据州县的情况
来看,待金军主力撤走,很快又被陕西宋军收复,大概还是对金人怀有深深的敌意,并不心甘情愿成为金
朝的编户齐民。
不过,蒲城的情况却比较特殊,因靠近黄河,是金军西侵东撤的桥头堡和退路,与所属的华州及所临
的同州,并黄河东岸的河中府,共同成为侵陕金军的必守之地。在宋军多次争夺无果之下,至迟在建炎
二年(1128)之际,就已为金军牢牢控制。想必此时的蒲城百姓,即便多么不甘于委身异族统治,但严酷
的现实却不容身处下层的他们有任何多余的想法,随波逐流地顺从现实,恐怕是他们唯一的选择。然而
金军的盘踞却给了封舣一个做官的机会,他被金人选中,成了蒲城县的主簿。
封舣凭什么可以成为金人的蒲城县主簿?按照墓志中的说法,是“爰被舆言”,即蒲城百姓的舆情所
向。即便所谓“舆言”有墓志撰者书写的成分,但能成为本县主簿也绝不会是身无长物之人。墓志言及
封舣之父时就有诸如“里闾推重”,“一邑之人悼公早亡,无不挥涕”的说辞,写及封舣为主簿后,有人夸赞
其母冯氏之贤,则又用了“人皆曰”的说法。此类描述固可归入“书写”,但结合封氏在蒲城县“富于财”,
与身为乡贡进士的段甡家族有联姻关系,封舣又曾“连获两荐”的事实,兼之能为金人选中成为蒲城主
簿,至少可以说明封舣凭借富裕的家庭出身、其家族与本县其他知识家族的联姻、自身又因参加科举成
为县城内为数不多的知识人,已然是本县具有相当影响力的人物,拥有了地方士绅的身份。
另外,天会五年(南宋建炎元年,1127)八月,金曾下诏:“河北、河东郡县职员多阙,宜开贡举取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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