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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年第 3 期
综合来看,李清照在晚清民国的形象描摹有一个明确的指向,其示范作用已不再局限于文学领域,
她在晚清民国报刊上完成了一次“华丽转身”,不管从官方的意愿、知识分子(包括报业编辑)的评价还是
民意的表达来看,李清照都成为了女性启蒙的典范。
二、李清照女杰形象的建构路径
晚清民国时期关于女杰的评价标准是多元的,一方面强调女性应有符合女性气质的传统美德,一方
面强调男性气质的高扬。传统的大家闺秀并不足以成为女杰,在前文“女伟人”的评选中,位于前列的花
木兰替父从军,保家卫国;秋瑾积极投身革命,为国捐躯;武则天乃一代女王,治国平天下;秦良玉是代夫
杀敌的民族英雄。大家心目中的女伟人多半是刚勇果毅、积极参加政治的革命者,而不仅仅是守着贤妻
良母箴规或文才出众的女子。也就是说,启蒙与民族国家话语使得社会对女杰的期待更多是带有男性
英雄气质的,女德重于女才,英勇救国大于技艺文才,这是由晚清民国救亡图存背景下的国家民族话语
所决定的。男性文人们塑造女性典范,不仅是寻求文化自信,更重要的是开启女智,启蒙女性。从旧式
诗词中的才女到现代女性启蒙的典范,报刊除了拔高李清照文学史地位,推崇其艺术表达的技巧,又是
如何发挥其舆论导向作用,让李清照形象契合启蒙与民族国家话语,从而完成对其女性启蒙典范的塑
造呢?
(一)嫁接女性解放宣言的叙说模式
晚清民国报刊特别是女性刊物上绝大多数论述李清照的文章都有一个共同模式,即先喊出妇女独
立的口号,对古代妇女的不平待遇发表感慨,然后介绍其生平经历、具体作品以及评价,突出李清照的不
凡,将其融入妇女解放的大潮中。如洪 的《谈谈李清照》分两篇连载,文章开头花了很多笔墨发表对中
外女性主义、妇女文学的看法,抨击文学领域历来对女性作家的不公平待遇,在表现出对妇女文学的关
注之后,接着谈李清照所处时代的历史文化,谈她的生平经历和创作,并给予很高的评价 ,如此便将其
①
纳入女性解放的范畴中。还如子锵《我所佩服的一位女文人——李清照》一文更是认为李清照“能够超
出牢范而倡造一种特殊的妇女新生活……为妇女运动的首创者……她这样的刻苦能干,可作为我们妇
女的模范”。王杏邦《女词人李清照》将李清照的诞生视为震动整个妇女界的大事,认为“尤其是我们的
②
女同胞们更应当深切的了解我们中国唯一的女文学家”。还有何淑梨的《李清照与朱淑真》用妇女所受
③
的压制来烘托李清照、朱淑真取得文学成就之不易 。同类文章还有季维真《大词人李清照》、马 程
④
《女词人李清照》、君默《宋代女词人李清照》、郑国辉《宋代女词家李清照评传及其代表作品》、陈明盛《独
步千古之女词人李清照》等,不胜枚举。这些文章将妇女解放的思想融入对李清照其人其文的介绍评析
中,导入女性解放意识、树立女性典范的指向明确,这即是报刊对李清照形象最直接的重塑路径。
(二)突出道德高尚的传统贤妇形象
历史上,李清照的再嫁一直备受争议,宋代的评价一度将这种道德评价凌驾于审美评价之上,而晚
清民国时期关于再嫁的争辩,则呈现一边倒的态势。绝大多数文章引用俞正燮《易安居士事辑》为李清
照的再嫁辩诬,认为其改嫁之事莫须有。如唐圭璋认为李清照人格高尚,和赵明诚情比金坚,不可能再
嫁 ;龙榆生、夏承焘都持此观点。胡云翼也指出,俞正燮已经“证明”了这个晚年再嫁的记录是毫无根据
⑤
的。1935 年选举李清照为乡贤的新闻也以“无可考”的描述将再嫁一事说得模棱两可。郑振铎(笔名
⑥
① 洪 :《谈谈李清照(附表)》,《华光》1939年第6期。
② 具体论述见子锵:《我所佩服的一位女文人——李清照》,《家庭杂志(上海1934)》1934年第1期。
③ 王杏邦:《女词人李清照》,《大夏期刊》1934年第4期。
④ 何淑梨:《李清照与朱淑真》,《南昌女中》1936年第4期。
⑤ 唐圭璋:《梦桐室词话:宋人斥李易安论》,《中国文学(重庆)》1944年第2期。
⑥ 《有功国家民族之历代乡贤:鲁省选定田单等三十人,女词家李清照亦入选》,《新闻通讯》1935年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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