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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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不能变坏。水质优良的水体要继续维持,且保
持稳定,减少波动性。如果水质有恶化趋势,首先需
要尽快遏制这种趋势,保证水质维持在 近 5 年平均
水平的基础上,再寻求改善之策。2)可达性原则。
水质改善不能一蹴而就,应遵循科学规律,循序渐
进,水质目标过高则难以实现,应用模型分析预测结
果设定水质目标,从理论上保证目标的可达性。
3)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原则。水质目标的设
定在满足水生态、水环境及水体使用功能的基础上,
给经济社会发展预留充足空间,避免因模型预测数
值过低导致环境“过保护”问题。4)与相关规划衔
接。确定的水质目标还需考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及《“十
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要
求。5)动态调整的原则。 每 5 年 为 1 个周期,在趋
势分析及预测的基础上,提出未 来 5 年水质目标,并
图 1 研究区及监测站位分布
对 前 5 年水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根据以
Fig.1 Study area and monitoring stations distribution
上原则,建立水质目标确定方法( 图 2)。应用该方
氮、活性磷酸盐的平均值。年均降水量数据来源于 法,可以“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确定海域水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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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天津统计年鉴》 。 标,给出一定时期内,任一监测站位某一监测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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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研究方法 目标浓度。
1.3.1 水质目标确定 在水质目标确定过程中,依据 表 1 将目标海域
水质目标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水质只能 控制等级划分 为 4 级,分别为优先控制区、重点控制
图 2 水质目标确定流程
Fig.2 Water quality target determination process